受理及评鉴程序

来源:本站 2023-03-29 3842

1、对于符合鉴定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寄发鉴定委托书。

2、对于不能即时确定是否具备鉴定条件的,可在3日内电告申请人。如具备条件,按上款办理。

3、对于具备鉴定条件的,要求申请人提交必要的鉴定资料。

4、核定鉴定预收费用(或全额费用),款到后开启鉴定程序。

5、与委托单位或申请人商定现场勘查具体时间等事宜。

6、现场勘查、调研,取样,收集咨料。

7、本中心专家组进行检测、分析、论证,提出鉴定意见,形成鉴定报告。

8 、形成评鉴报告。

9、修改并签发报告。

10、后续法律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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