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形式
来源:本站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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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前委托。由申请人自行委托,未在人民法院立案,电请人提出鉴定事项和要求,向我中心提交鉴定委托书。
2、诉后委托。经人民法院立案后,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请求鉴定,由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并提出鉴定委托事项和要求,向我中心提交鉴定委托书。
3、其他机构或企业委托。由机构或企业提出鉴定委托事项及要求,向我中心提交鉴定委托书或委托鉴定协议。
4、申请委托应为书面委托,特殊情况下,也可电话委托,但事后需补充书面委托。
5、网上委托。申请人可通过本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留言,在线委托。
电话:韩老师18543114355~~~~~李老师13689810801
邮箱:jlszljsp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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