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服务
一、服务内容
(一)提供预防性服务
预防性服务是指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隐患进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发生生产事故或产品质量事故的技术服务。
1、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环节的咨询服务。
2、识别企业存在影响生产经营的隐患,采取预防措施的咨询服务。
3、预防质量事故的咨询服务。
4、对合同草案提供技术方面的咨询服务。
5、企业管理诊断。
(二)提供对已发生的事故及纠纷的技术服务
1、对纠纷造成质量事故因素的措施进行咨询服务。
2、对发生经济纠纷时,应采取的措施进行咨询服务。
3、对生产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及纠正措施进行咨询服务。
(三)提供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的技术咨询服务
1、提供设备、原材料购置及管理的咨询服务。
2、提供产品生产过程技术文件及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环节的咨询服务。
3、提供质量检验、化验室的建立及质量监控点设置的咨询服务。
4、提供标准化技术业的咨询服务。
5、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咨询服务及代理有关需求的项目。
二、服务方式
(一)常规服务
常规服务是指提供较长期的经常性服务,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一般为一年以上。服务业务内容属业务范围中的预防性服务,相当于为企业提供具有组织性、集体性的“技术顾问”。
(二)专项服务
专项服务是指对某种具体事项提供咨询服务。服务业务内容适用于技术服务范围中除预防服务外的其他服务内容。
三、服务程序
(一)常规服务程序
1、项常规服务均配备专人作为服务联系人。
2、首次服务后,定期上门服务,定期的时间间隔视实际需要确定。
3、每次服务均应形成服务记录(包括改进措施及预防措施的建议),上次服务后,改进、预防措施的实施检查记录。每项记录及形成的预防措施、建议,服务与被服务双方均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4、服务期间应经常向被服务单位征求服务工作意见。
5、服务期限结束时,应向被服务单位提供服务工作总结报告,经被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存档。
(二)专项服务程序
1、被服务单位需要提供服务时,应填写《服务项目登记表》,表明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与服务完成期限等。
2、我公司针对服务项目,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提供技术服务。
3、服务工作结束时,提供《服务项目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附件,交由被服务单位验收。
4、双方会签《服务项目验收单》后为服务项目完成。
5、《服务项目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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